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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4-7   阅读次数:1895

瓦诺支持与承诺

1.     提供产品中国统一价目表,并予以优惠折扣作为与合作伙伴的结算价格,特殊订单还将予以特别价格折扣;

2.     提供产品样本(依据销售额)和资质文件,随时提供市场信息及促销的方式;

3.     授权范围内的有效客户信息将提供给合作伙伴,并提供销售的配合与支持;

4.     在开发产品的宣传时,将兼顾合作伙伴,并承担其区域内部分合理的宣传费用;

5.     为产品提供自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的保用期,并作售后服务和及时备件供应的承诺;

6.     派销售代表至少每半年一次的访问销售方,为合作伙伴建筑、工业项目及主要OEM客户提供销售方面的帮助,并自行承担费用;

7.     代为办理运输,交货地点为客户指定地点;

8.     根据前6个月的订货状况将给予信用额度和帐期支持;

9.     对于大型项目金额较大的情况下,予以资金的支持,必要时需要提供担保;

10.  依据年度考核,予以1%~6%的返点,用于新年度订货时充抵货款;

11.  将为合作伙伴专职销售人员提供技术培训,组织不定期会议促进交流,费用由瓦诺承担;

12.  为合作伙伴培训技术和服务人员并承担合理费用,协助合作伙伴建立服务团队;

合作伙伴的基本要求

1.     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一般纳税人;

2.     在销售区域内建立一个进行产品销售的有效组织,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销售人员并保证其运行;

3.     不销售与瓦诺公司产品相冲突的或主要竞争对手的产品;

4.     提交代理保证金8万元,其中4万元可用于冲抵信用额度;

5.     6个月内订货不低于30万元(不含税);

6.     定期和不定期提供相关报表和调查表,并作为年度返点依据;

7.     保证常用泵型的库存,以满足销售区域内产品需求;

8.     年订货不少于120万元(不含税);

9.     销售产品时应确保选型正确,以保证双方关于产品可靠性的权益;

10.  避免跨地区销售,必要时服从瓦诺的裁决;

11.  负责本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如遇无法解决之困难,由瓦诺协助解决;

12.  及时反馈转交的客户跟踪信息,当被证明不能有效利用信息时,其业绩不再计入其订货额,除非事先征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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