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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代理加盟条件

代理商要求

1)具有管理、销售等,专业的从业人员与销售团队。

2)不得销售有直接冲突的其它品牌产品。

3)每个月提交相关报表,

4)递交双方协商的保证金数额,然后甲方提供一半金额的样品,用于展示,包装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样品,展示三个月后,可以退换。

5)每次货物先行打款发货,6个月后,根据半年成交总数除以6,给予一个月账期。

代理商权利与义务及责任

1、乙方已熟悉了解甲方销售制度、产品内容、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维护认同VANO的品牌。

2、甲方为“VANO”品牌系列泵的供应商,具备国家相应的营业和相关认可资质。

3、乙方成为甲方合法的加盟代理商;乙方未书面申报备案,并通报取得甲方允许,不得跨地区销售,除双方另行约定外。

4、乙方不得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不得生产、伪造、变造甲方产品进行销售,也不得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以损害甲方利益的方式获利。同时,双方交易期间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本合同项下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品牌产品,还不得委托第三人生产产品,以冒充甲方产品或以甲方产品出售。

5、在协议有效期内以双方约定最惠价格向甲方订货;甲方有义务保证对乙方的优先、足额供货。

6、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应当及时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并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维护乙方的正当合法权益。发货费用(到行政市一级物流)包含在产品代理价格之中,但边远郊县,根据双方协商,补充运费。质保期内,返厂维修,只要是正常质保范围内的,物流由甲方承担。

7、甲乙双方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商业秘密。

1、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向甲方交纳双方协商数额的保证金,此费用至合约到期后,如乙方不在续签,可提前三十天内申请报告,由甲方以汇款形式如数退还至乙方帐户。

2、乙方半年内,实现120万销售额的,给予2%的返点;实现180万销售额的,给予3%的返点;实现240万销售额的,给予4%的返点;实现300万销售额的,给予5%的返点,实现360万销售的,给予6%的返点。最高6个点返点封顶。

3、首次成为正式代理商,乙方可根据自身需求自选首期配货,也可由WANO帮其备货。

   4、甲方提供正式代理商的服务与支持

1)提供WANO产品系列中国市场统一的价目表及优惠折扣。(密封形式寄至)

2)根据相应的营业目标,赠送产品相关资料、样本、光碟、广告礼品。

3)当符合优惠折扣条件时,享受最佳折扣。

4)提供市场宣传和支持,并给予相关宣传费用和技术培训。包括销售及技术人员。

5)提供销售方面支持,协助客户公关及招投标。

商务的操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视作甲方对乙方实施甲方的产品推广、渠道开拓已全程授权。

2、乙方在与第三方签定销售合同之前,需事先与甲方确认生产交货期,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凡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约的,原则上甲方应当同意,但乙方应当与甲方进行协商,甲方有修改合同、要求提供担保和最终决定是否签约的权利。

3、乙方自主经营与第三人签约销售的,应当与甲方确认订单内容并下达订单(即订货单)。周期自甲方收到订单及定金或货款时开始计算,甲方依照产品订单内容及时发货,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如乙方在签约前未与甲方确定订单内容及交货期的,交货期以甲方的交货期为准,因而导致的相关责任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未在本协议中约定产品的报价和折扣权限,乙方必须遵循先询价后报、议价原则。

价格与结算

1、甲方对本协议约定产品以《最新报价折扣价》向乙方供货与结算(含税价及不含运费)。

2、乙方验收货物发现包装或物品破损将影响销售或使用,应在收货单上注明,由货运方确认签证,并将有关单证在一周内提供给甲方以作索赔,甲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乙方未作注明及货运方未作确认,或未能在有效期内提供单证的,则视为乙方对货物验收合格。

3、由于市场原材料涨价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甲方生产成本的提高,甲方有权调整产品供货价格,并以书面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调价书面通知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执行新标准价格,乙方如有异议不影响调价的执行,但有权利要求甲方提出调价原因的详尽书面说明和测算依据。

4、货运及运费:乙方指定货运方式,并负责所有的运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运输事项;如有其它必要特殊交货要求,须经双方事前协商、约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货款结算:

1)乙方应当根据每笔订单金额的20%支付定金,甲方收到定金时订单生效。交货期由双方协商确定,自订单生效时开始计算。乙方应当于每笔订单发货前付清全款,甲方应当于收到全款之次日发货。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正式代理商,可预先交50%的货款情况下,先行发货,三十天内付款。

2)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而开具销货发票,若采购方货款进帐至甲方帐户的,甲方在代扣代缴税金及附加税费后的余额返款乙方,每单笔合同在1-7天内与乙方结清,汇付乙方指定帐户。

3)甲、乙双方对到期款项未能支付对方,支付方将按所欠收讫方的款项支付每日 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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