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有义务售前提供乙方产品选型、报价、技术交流与招投标答疑等业务、技术支持。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客户考察、业务申办等提供商务支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无偿提供乙方协议约定产品样本各 本、相关资质资料 套,超出约定的提供数量乙方应给付甲方制作成本费,正式代理商费用则全免。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销售服务,甲方销售服务针对乙方的合理需求,不接受第三人的要求;对非甲方原因,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乙方拒不赔偿的甲方可从乙方预付的货款或甲方收取的第三人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应予以补足。
5、甲方对所售出产品质保期为 壹 年,质保不承担非直接产生的费用。配件(质保期内不含易损件)的质量缺陷,甲方负责免费提供零配件由乙方进行更换维修;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整体质量缺陷,经甲方确认后可免费予以退、换同型产品;在质保期内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产品损坏,甲方负责以成本价提供零配件由乙方自行更换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甲方协助现场处理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注:质保期满或乙方自己外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帮助维修,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退换货
乙方有权对所订购未作任何安装使用的产品向甲方提出换、退货请求(须确保包装及外观),经甲方确认后可配合货品的退换,由乙方承担运杂费,并按退、换货的结算价10%金额对甲方损失予以补偿;订制的非通用标准产品不得退、换货。(通用标准产品,指甲方可以批量生产的,退、换货后无需改造即可销售的产品。)